福事特(3014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 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1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一条 为了强化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西福事特液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