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及《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 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