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3014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要求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