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赛车(920058)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96 号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96 号 致: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华洋赛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 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021-3886 2288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