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加强公司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促使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温州宏丰电工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 股票、债券以及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等形式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合理权衡降低成本的原则、 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由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与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财务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办理与金融机 构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总公司财务部 负责统筹,子公司财务部门协助办理。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执行人和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及子公司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