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 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