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 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 确管理程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