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事项进行 的持续督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