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