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0028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 发挥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缆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0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