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 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投 给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视为无效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或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