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任、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 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