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森科技(603626) -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