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CHYY GPCHYY GP(HK:08128)2025-12-09 08:33

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本公司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通過的董事會決議案採納, 最新修訂本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1. 組成 中國恒有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議決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其 權力、職責及詳盡責任載述如下。薪酬委員會的組成應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不時的規定。 3. 責任及職責 2. 成員 1 2.1 薪酬委員會應由董事會從本公司董事當中及按董事會決定的委任條款委任, 並應由不少於三(3)名成員組成。 2.2 薪酬委員會的多數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2.3 董事會應委任薪酬委員會一名成員作為薪酬委員會主席(「主席」),而彼必須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倘主席缺席,薪酬委員會的餘下成員應委任其中一名餘 下成員擔任薪酬委員會會議的主席。 2.4 董事會應有權委任及罷免薪酬委員會成員。董事會亦有權委任額外薪酬委員 會成員。 2.5 倘該成員不再為董事會成員,薪酬委員會成員的任命將自動撤銷。 7. 出席 3 (k) 編製致股東的薪酬報告或就董事會編製致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