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本公司根據於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通過的董事會決議案採納, 最新修訂本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九日起生效) 1. 組成 中國恒有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 之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議決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其 權力、職責及詳盡責任載述如下。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應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不時的規定。 3.1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以物色、考慮及向董事會推薦擔任本公司董事的 合適人選、監察評估董事會表現的程序、制訂及向董事會建議提名指引、履行 GEM 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相關守則條文 載列的責任及職責,並履行董事會指派及GEM上市規則不時規定的其他職責 及責任。 3.2 在不違反企業管治守則項下任何規定的情況下,提名委員會的職責應包括以 下各項: (a) 每年至少一次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 面)及多樣性(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 驗、所需專業知識、技能、知識及服務年期),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