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SPCSPC(SZ:002573)2025-12-09 09:17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 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 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