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002573)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SPCSPC(SZ:002573)2025-12-09 09:17
  • 1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更好地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