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 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 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六条 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 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及个人; (二) 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 (三) 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 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 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 公司通过公司官方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证 e 互动平台、新媒体平台、 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 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