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履行其 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 率,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上海友升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 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