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友升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 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垫付工资与福 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