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 16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友升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 其他负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