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 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使用审批权限, 并指定 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 1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 工作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 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 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 建议, 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 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