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升股份(6034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友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