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026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9 10:0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董事會決策功能,做到事前審計、專業審計,確保董事會對 總裁層級的有效監督,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 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證券上市規則》("《聯交所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 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範運作》、《公司 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 計委員會"),並制定本實施細則("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與外部審 計機構的關係,審閱公司的財務資料,監管公司財務申報制度、風險管理及內部 監控系統,以及審議監督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名獨立董事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為專業會計 人士。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1/2)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 體董事的三分之一(1/3)以上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審計委員會設召集人一(1)名,由委員中的專業會計人士擔任, 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召集人在委員內選舉,並報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