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TASLYTASLY(SH:600535)2025-12-09 10:32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 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五)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