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