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或公司证券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四)公司分支机构及附属企业的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