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600535) - 天士力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一条 为规范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