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股份(301100) -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 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无需制定考核方案。 第六条 行政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