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301633)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港 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或"公司")2024 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港迪技术及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 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根据《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