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