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NEW JCMNEW JCM(SZ:300157)2025-12-09 10: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锦动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决定董事的薪酬。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 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