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是指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所有股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 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