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 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的规定; 1 / 13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