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是科技(301218)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委员选举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则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4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