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由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3310001481183122。 英文名称: 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邮政编码: 317108。 1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40 万股, 于 2020 年 11 月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