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部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 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浙江东 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 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 即对公司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等 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人员和员工等自然人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治理、经营活动、管理活动、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环保安全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进一步完善 管理以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履行 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