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起重(00252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 员会或委员会),为规范委员会的运行,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董事会的决策支持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根 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 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