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实现资金收 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股东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业务发展要求; (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报董事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