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以下称"《管 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称"交易商协会")《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称"《信息披露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中国 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信 息披露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具体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处理。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 证券部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本制度由证券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按照交易商协会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予以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上述相关人员对所知悉的董事会会议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