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0027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裁(总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 年; 1 第一条 为规范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裁(总经理) 办公会议和总裁(总经理)工作例会议事程序,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制 度化、规范化,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