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0007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系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 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人员")指《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 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