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0007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和其他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 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投资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移动 存储介质、录音(像)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机构、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