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00071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 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未按规 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机制。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机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相对等的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况并提出相 关处理方案,待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