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0007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七)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