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规范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总经理的职责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1-4 名(其中常务副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权限与工作分工、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作出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