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3010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各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 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