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000507)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行业政 策及下属企业对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的回收情况,拟对国家可再 生能源补助资金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合理性说明如下: 2025 年 12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