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 动的管理。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 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外的其他时间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应在买卖前三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股票问询函》(附 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