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化股份(6039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的责任,保证公司内部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 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 ...